经文:上帝又对亚伯拉罕说:「你和你的后裔必世世代代遵守我的约。你们所有的男子都要受割礼;这就是我与你并你的后裔所立的约,是你们所当遵守的。你们都要受割礼;这是我与你们立约的证据。你们世世代代的男子,无论是家裡生的,是在你后裔之外用银子从外人买的,生下来第八日,都要受割礼。你家裡生的和你用银子买的,都必须受割礼。这样,我的约就立在你们肉体上作永远的约。但不受割礼的男子必从民中剪除,因他背了我的约。」(创世记第十七章九至十四节)
基督徒是因信称义,而非因行为称义,这是圣经的教导。但人却扭曲了因信称义这项教义,说:「因为人是因信称义,所以他的行为便不再重要,只要心裡相信上帝,便可以得永生,而行为无论做什麽,也不会改变得救的地位,因为人不是靠行为称义的。若是太注重行为,就变成依靠自己的力量,而不是真正相信上帝。」
公义的上帝,若只要人相信祂的存在,或信祂会救自己,这人便可以免去刑罚了吗?若我们的「信」只是这样,那为何施洗约翰、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在传讲天国的讯息时,都要说悔改?「天国近了,你们应当悔改!(马太福音三章二节;四章十七节)」「耶和华在他面前宣告说:耶和华,耶和华,是有怜悯有恩典的上帝,不轻易发怒,并有丰盛的慈爱和诚实,为千万人存留慈爱,赦免罪孽、过犯,和罪恶,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出埃及记三十四章六至七节)」那些只说上帝是爱,却不把祂的公义提说,不讲人的罪,也不说信主是包括悔改的,是否在阅读这段经文的时候,只选择读上半部份,然后忽略了下半部份?我们不但知道上帝是有丰盛的慈爱和「诚实」、乐于赦免的上帝,同时知道祂也是公义的上帝,祂「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并且必追讨有罪的人。
人说:「只要口说信主,心裡面相信祂会赦免自己,祂就必然会赦免自己的罪。」说这话的人,若是为了让自己可以合理化去犯罪,我们便不能说这是个得救、信主的人。圣经所指的「信」,并不是人主动去信,乃是被上帝的灵感动,看见自己的污秽,开始恨恶自己的罪。人是因为看见罪的可恶,又明白到上帝是何等爱自己,才会信祂,而这一切的信,也是源自于上帝的灵的感动,而非出于人自己。所以,信主不是因为经过详细的分析,某天突然发现其中的利害关係,发觉不信会很吃亏,所以便跑去信主,以便自己得保障。我们信主不是买保险,不能把上帝白白赐给我们的恩典当成自己理性的产物。上帝虽然给了人有选择的意志,但若不是上帝感动人、吸引人,便没有人会真正面对自己罪的问题,也不会真正的信靠祂,完全的归向祂。凡被上帝所吸引、被圣灵所感动的,必然不再愿意与罪同居,不愿意再与罪扯上任何关係。虽然我们仍然会犯罪,但却不会再如同未信之时那样,喜爱停留在罪中,惹上帝的愤恨。
「你家裡生的和你用银子买的,都必须受割礼。这样,我的约就立在你们肉体上作永远的约。但不受割礼的男子必从民中剪除,因他背了我的约。」这是在严厉的告诉我们,凡称呼祂为主,却又不愿遵守祂话语的人,根本没有在祂的约中,这人便不可被称为义,因为他不是真正得救的人。当然我们不是因为守了律法,作了悔改的事才得救,因为我们是因信称义。但当一个人真正相信之时,便无法再如昔日般爱罪而恨恶上帝,因为他的生命已经被更新变化了。「凡称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进天国;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纔能进去。(马太福音七章二十一节)」
人若是指基督徒只要信、不要行为,又认为这样的信是圣经所指的因信称义,这便是依靠自己,而没有真正信靠上帝。因为圣经多处说明人的真正信心是会伴随着行为,而不是叫人自我设立一个标准去釐定什麽叫作「信」。「必有人说:你有信心,我有行为;你将你没有行为的信心指给我看,我便藉着我的行为,将我的信心指给你看。你信上帝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错;鬼魔也信,却是战惊。虚浮的人哪,你愿意知道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麽?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把他儿子以撒献在坛上,岂不是因行为称义麽?可见,信心是与他的行为并行,而且信心因着行为纔得成全。这就应验经上所说:亚伯拉罕信上帝,这就算为他的义。他又得称为上帝的朋友。这样看来,人称义是因着行为,不是单因着信。妓女喇合接待使者,又放他们从别的路上出去,不也是一样因行为称义麽?身体没有灵魂是死的,信心没有行为也是死的。(雅各书二章十八至二十六节)」当然,我们不是指这裡的教导是靠行为称义,而是说称义之后的行为,即「行为乃是藉着信心而显明人是真正的『因信称义』」。
小农夫 @ 基督教果园
基督徒是因信称义,而非因行为称义,这是圣经的教导。但人却扭曲了因信称义这项教义,说:「因为人是因信称义,所以他的行为便不再重要,只要心裡相信上帝,便可以得永生,而行为无论做什麽,也不会改变得救的地位,因为人不是靠行为称义的。若是太注重行为,就变成依靠自己的力量,而不是真正相信上帝。」
公义的上帝,若只要人相信祂的存在,或信祂会救自己,这人便可以免去刑罚了吗?若我们的「信」只是这样,那为何施洗约翰、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在传讲天国的讯息时,都要说悔改?「天国近了,你们应当悔改!(马太福音三章二节;四章十七节)」「耶和华在他面前宣告说:耶和华,耶和华,是有怜悯有恩典的上帝,不轻易发怒,并有丰盛的慈爱和诚实,为千万人存留慈爱,赦免罪孽、过犯,和罪恶,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出埃及记三十四章六至七节)」那些只说上帝是爱,却不把祂的公义提说,不讲人的罪,也不说信主是包括悔改的,是否在阅读这段经文的时候,只选择读上半部份,然后忽略了下半部份?我们不但知道上帝是有丰盛的慈爱和「诚实」、乐于赦免的上帝,同时知道祂也是公义的上帝,祂「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并且必追讨有罪的人。
人说:「只要口说信主,心裡面相信祂会赦免自己,祂就必然会赦免自己的罪。」说这话的人,若是为了让自己可以合理化去犯罪,我们便不能说这是个得救、信主的人。圣经所指的「信」,并不是人主动去信,乃是被上帝的灵感动,看见自己的污秽,开始恨恶自己的罪。人是因为看见罪的可恶,又明白到上帝是何等爱自己,才会信祂,而这一切的信,也是源自于上帝的灵的感动,而非出于人自己。所以,信主不是因为经过详细的分析,某天突然发现其中的利害关係,发觉不信会很吃亏,所以便跑去信主,以便自己得保障。我们信主不是买保险,不能把上帝白白赐给我们的恩典当成自己理性的产物。上帝虽然给了人有选择的意志,但若不是上帝感动人、吸引人,便没有人会真正面对自己罪的问题,也不会真正的信靠祂,完全的归向祂。凡被上帝所吸引、被圣灵所感动的,必然不再愿意与罪同居,不愿意再与罪扯上任何关係。虽然我们仍然会犯罪,但却不会再如同未信之时那样,喜爱停留在罪中,惹上帝的愤恨。
「你家裡生的和你用银子买的,都必须受割礼。这样,我的约就立在你们肉体上作永远的约。但不受割礼的男子必从民中剪除,因他背了我的约。」这是在严厉的告诉我们,凡称呼祂为主,却又不愿遵守祂话语的人,根本没有在祂的约中,这人便不可被称为义,因为他不是真正得救的人。当然我们不是因为守了律法,作了悔改的事才得救,因为我们是因信称义。但当一个人真正相信之时,便无法再如昔日般爱罪而恨恶上帝,因为他的生命已经被更新变化了。「凡称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进天国;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纔能进去。(马太福音七章二十一节)」
人若是指基督徒只要信、不要行为,又认为这样的信是圣经所指的因信称义,这便是依靠自己,而没有真正信靠上帝。因为圣经多处说明人的真正信心是会伴随着行为,而不是叫人自我设立一个标准去釐定什麽叫作「信」。「必有人说:你有信心,我有行为;你将你没有行为的信心指给我看,我便藉着我的行为,将我的信心指给你看。你信上帝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错;鬼魔也信,却是战惊。虚浮的人哪,你愿意知道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麽?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把他儿子以撒献在坛上,岂不是因行为称义麽?可见,信心是与他的行为并行,而且信心因着行为纔得成全。这就应验经上所说:亚伯拉罕信上帝,这就算为他的义。他又得称为上帝的朋友。这样看来,人称义是因着行为,不是单因着信。妓女喇合接待使者,又放他们从别的路上出去,不也是一样因行为称义麽?身体没有灵魂是死的,信心没有行为也是死的。(雅各书二章十八至二十六节)」当然,我们不是指这裡的教导是靠行为称义,而是说称义之后的行为,即「行为乃是藉着信心而显明人是真正的『因信称义』」。
小农夫 @ 基督教果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