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亚伯兰俯伏在地;上帝又对他说:「 我与你立约:你要作多国的父。从此以后,你的名不再叫亚伯兰,要叫亚伯拉罕,因为我已立你作多国的父。我必使你的后裔极其繁多;国度从你而立,君王从你而出。我要与你并你世世代代的后裔坚立我的约,作永远的约,是要作你和你后裔的上帝。我要将你现在寄居的地,就是迦南全地,赐给你和你的后裔永远为业,我也必作他们的上帝。」(创世记第十七章三至八节)
上帝接着告诉亚伯拉罕,要与他并他世世代代的后裔坚立祂的约,为永远的约,是要作他和他后裔的上帝。上帝重申这个约并不是出于人,乃是出于上帝自己,所以这约最终的负责者是上帝,而不是双方,更不是人单方面要负责。既然是上帝负责,结果就是归算上帝的。我们既知道祂是信实、大能的上帝,就更安心的知道,凡是接受这约的人,都是蒙福的,而且永享平安。因为上帝的约不像人的约,不会有失效力的限期,而是「永恆之约」。上帝既是信实的,这永恆之约便不会有违约的一天,并因上帝亲自的保守,必然存到永远:「差我来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赐给我的,叫我一个也不失落,在末日却叫他復活。因为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见子而信的人得永生,并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约翰福音六章三十九至四十节)」
我们绝不可轻看上帝与我们立的约。人的确在约中有责任要遵守,但也只是遵守祂的命令这个部份,在得益处的事上人是毫无功劳的,因为人不是立约者,乃是接受约的那一位。对于这个永恆之约,人是毫无付出,单是享受的。因为人的接受,便能从上帝那裡得着许多丰富,就是上帝所应许我们得着的。而上帝与人所立的这个约,人绝不可能使上帝得着任何益处。当然,我们也可以换句话说因为「上帝根本就自足的,并无缺乏」,故无需人的给予,而我们也要承认,即便是人所付出的,包括能力,也是上帝所赐与的,而不是出于人自己。
上帝与人立的这个约,是由上帝作为开始,也由上帝来完成。所以,在这个约中,工作的就是上帝自己,而人在这个约中的角色就只是受惠者。作为基督徒,接受救恩也是如此。我们日常传扬的福音、关顾软弱的肢体、学习与认识上帝的话语等等,这些事都不是出于我们自己,而是出于上帝的灵(圣灵)的工作,我们在其中是个观察者,也就是见证人。这个「见证」的角色是指见证上帝的工作,是上帝给我们的福份,使我们能有份参与作见证祂所行的大事。所以,当有人被拯救,他信了耶稣基督,我们万不可骄傲地说是自己使人信了主,因为我们并没有这样的能力,我们不过是见证上帝如何感动对方而已。纵使上帝使用的是我们来传扬福音,作工的仍然是上帝自己,并不是我们。「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上帝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我们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稣裡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上帝所预备叫我们行的。(以弗所书二章八至十节)」
我们被拯救,是因基督的缘故,因着基督的顺服,因爱我们而担当我们的罪孽,并称我们为义,又在天上为我们代求。「他必看见自己劳苦的功效,便心满意足。有许多人因认识我的义僕得称为义;并且他要担当他们的罪孽。所以,我要使他与位大的同分,与强盛的均分掳物。因为他将命倾倒,以致于死;他也被列在罪犯之中。他却担当多人的罪,又为罪犯代求。(以赛亚书五十三章十一至十二节)」「谁能控告上帝所拣选的人呢?有上帝称他们为义了。谁能定他们的罪呢?有基督耶稣已经死了,而且从死裡復活,现今在上帝的右边,也替我们祈求。(罗马书八章三十三至三十四节)」
亲爱的弟兄姊妹,我们既知道上帝是那立约者,是那保守者,又是那坚固约的永恆大能者,便该常常在祂的裡面喜乐,并赞颂这位爱我们的主。因我们确实知道主的保守胜过一切攻击、一切的苦难。我们活着虽有苦难,也有许多挑战,但这些都不能与基督的爱相比,也不能成为我们与基督的爱之间的阻拦,正如罗马书八章三十五至三十九节记载:「谁能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呢?难道是患难麽?是困苦麽?是逼迫麽?是飢饿麽?是赤身露体麽?是危险麽?是刀剑麽?如经上所记:我们为你的缘故终日被杀;人看我们如将宰的羊。然而,靠着爱我们的主,在这一切的事上已经得胜有馀了。因为我深信无论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权的,是有能的,是现在的事,是将来的事,是高处的,是低处的,是别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们与上帝的爱隔绝;这爱是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裡的。」
小农夫 @ 基督教果园
上帝接着告诉亚伯拉罕,要与他并他世世代代的后裔坚立祂的约,为永远的约,是要作他和他后裔的上帝。上帝重申这个约并不是出于人,乃是出于上帝自己,所以这约最终的负责者是上帝,而不是双方,更不是人单方面要负责。既然是上帝负责,结果就是归算上帝的。我们既知道祂是信实、大能的上帝,就更安心的知道,凡是接受这约的人,都是蒙福的,而且永享平安。因为上帝的约不像人的约,不会有失效力的限期,而是「永恆之约」。上帝既是信实的,这永恆之约便不会有违约的一天,并因上帝亲自的保守,必然存到永远:「差我来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赐给我的,叫我一个也不失落,在末日却叫他復活。因为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见子而信的人得永生,并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约翰福音六章三十九至四十节)」
我们绝不可轻看上帝与我们立的约。人的确在约中有责任要遵守,但也只是遵守祂的命令这个部份,在得益处的事上人是毫无功劳的,因为人不是立约者,乃是接受约的那一位。对于这个永恆之约,人是毫无付出,单是享受的。因为人的接受,便能从上帝那裡得着许多丰富,就是上帝所应许我们得着的。而上帝与人所立的这个约,人绝不可能使上帝得着任何益处。当然,我们也可以换句话说因为「上帝根本就自足的,并无缺乏」,故无需人的给予,而我们也要承认,即便是人所付出的,包括能力,也是上帝所赐与的,而不是出于人自己。
上帝与人立的这个约,是由上帝作为开始,也由上帝来完成。所以,在这个约中,工作的就是上帝自己,而人在这个约中的角色就只是受惠者。作为基督徒,接受救恩也是如此。我们日常传扬的福音、关顾软弱的肢体、学习与认识上帝的话语等等,这些事都不是出于我们自己,而是出于上帝的灵(圣灵)的工作,我们在其中是个观察者,也就是见证人。这个「见证」的角色是指见证上帝的工作,是上帝给我们的福份,使我们能有份参与作见证祂所行的大事。所以,当有人被拯救,他信了耶稣基督,我们万不可骄傲地说是自己使人信了主,因为我们并没有这样的能力,我们不过是见证上帝如何感动对方而已。纵使上帝使用的是我们来传扬福音,作工的仍然是上帝自己,并不是我们。「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上帝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我们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稣裡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上帝所预备叫我们行的。(以弗所书二章八至十节)」
我们被拯救,是因基督的缘故,因着基督的顺服,因爱我们而担当我们的罪孽,并称我们为义,又在天上为我们代求。「他必看见自己劳苦的功效,便心满意足。有许多人因认识我的义僕得称为义;并且他要担当他们的罪孽。所以,我要使他与位大的同分,与强盛的均分掳物。因为他将命倾倒,以致于死;他也被列在罪犯之中。他却担当多人的罪,又为罪犯代求。(以赛亚书五十三章十一至十二节)」「谁能控告上帝所拣选的人呢?有上帝称他们为义了。谁能定他们的罪呢?有基督耶稣已经死了,而且从死裡復活,现今在上帝的右边,也替我们祈求。(罗马书八章三十三至三十四节)」
亲爱的弟兄姊妹,我们既知道上帝是那立约者,是那保守者,又是那坚固约的永恆大能者,便该常常在祂的裡面喜乐,并赞颂这位爱我们的主。因我们确实知道主的保守胜过一切攻击、一切的苦难。我们活着虽有苦难,也有许多挑战,但这些都不能与基督的爱相比,也不能成为我们与基督的爱之间的阻拦,正如罗马书八章三十五至三十九节记载:「谁能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呢?难道是患难麽?是困苦麽?是逼迫麽?是飢饿麽?是赤身露体麽?是危险麽?是刀剑麽?如经上所记:我们为你的缘故终日被杀;人看我们如将宰的羊。然而,靠着爱我们的主,在这一切的事上已经得胜有馀了。因为我深信无论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权的,是有能的,是现在的事,是将来的事,是高处的,是低处的,是别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们与上帝的爱隔绝;这爱是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裡的。」
小农夫 @ 基督教果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