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那地遭遇饥荒。因饥荒甚大,亚伯兰就下埃及去,要在那里暂居。将近埃及,就对他妻子撒莱说:「我知道你是容貌俊美的妇人。埃及人看见你必说:『这是他的妻子』,他们就要杀我,却叫你存活。求你说,你是我的妹子,使我因你得平安,我的命也因你存活。」及至亚伯兰到了埃及,埃及人看见那妇人极其美貌。法老的臣宰看见了她,就在法老面前夸奖她。那妇人就被带进法老的宫去。法老因这妇人就厚待亚伯兰,亚伯兰得了许多牛、羊、骆驼、公驴、母驴、仆婢。耶和华因亚伯兰妻子撒莱的缘故,降大灾与法老和他的全家。法老就召了亚伯兰来,说:「你这向我做的是什么事呢?为什么没有告诉我她是你的妻子?为什么说她是你的妹子,以致我把她取来要作我的妻子?现在你的妻子在这里,可以带她走吧。」于是法老吩咐人将亚伯兰和他妻子,并他所有的都送走了。 (创世记第十二章十至二十节)
「耶和华因亚伯兰妻子撒莱的缘故,降大灾与法老和他的全家。」法老所作的是什么事呢?他不是在毫不知情下才打算娶撒莱作妻子的吗?为什么上帝仍然要惩罚、降灾与法老和他的全家?按若「以人为本」的思想,会认为「不知者无罪」是对的,但这是真实的情况吗?作为基督徒的我们会否也有这种想法,认为在公义的上帝面前也是不知者无罪,视为一种真理?
让我们来阅读一节经文:「若有人犯罪,行了耶和华所吩咐不可行的什么事,他虽然不知道,还是有了罪,就要担当他的罪孽。(利未记五章十七节)」
对于这一节经文的引用,我们不用多作解释,因为单单是按照字面已经很清楚,无需要再加添什么灵意解释。 「他虽然不知道,还是有了罪,就要担当他的罪孽。」这是非常重要的一句话。我们有时实在是看重了世界的传统观念与想法,把其当作真理,视其为上帝。我们实在要小心,不要以世界中被造之人的想法,妄想用来检视那创造万有的上帝的真理。不过,其实单是要通过在我们所处的世界里的法律,已经是不可能了,比喻说:一个食人族的居民到了美国旅行,他去到美国后因肚子饿了,便杀了一人以来喂饱自己的肚腹,在他自己的国家或民族里杀人与吃人是很平常的事,也没有法律禁止,但他在美国杀了人来吃是否同样因为不知道这律法而代表他所行的乃是正确的、是无罪的?不是的。所以我们不可以人有限的想法来作为真理的根据。
我们实在要非常小心,许多人所谓的顺服上帝的旨意都是「先自己想好方法,自己决定了行事的方式,然后向上帝提交申请表,妄想要以祷告来强逼上帝赞成自己的看法,然后把这些称之为上帝的旨意(因为说是经祷告后得到了祂的认可)。」但圣经教导我们并不是如此,乃是从上到下的启示,是按照上帝的心意来告诉我们,叫我们遵行。假若我们领受上帝的话、学习圣经真理时,是以「上帝的话语与命令必须符合人类的想像架构才能通行」的这种观念来阅读圣经,那我们所领受的便很容易引来极大的偏差,甚至是与上帝的教导相违的。新派神学很喜爱将上帝的真理,拿来放在今世各种学问之下,然后单以世俗的知识来明白上帝本身所启示的真理,以被造的和已败坏的人,作为标准来审视本身是永存的绝对真理,这当然无法正确无误地解读上帝的话,因为新派所要带出的背后意义是:「人比上帝的位置更高,人能够成为上帝,所以人能够审判上帝。」
小农夫 @ 基督教果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