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亚伯兰就照着耶和华的吩咐去了;罗得也和他同去。亚伯兰出哈兰的时候年七十五岁。 (创世记第十二章四节)
真正顺服上帝的不是因为我们已经完全明白了,知道全盘计划才去,这样的话仍然是先经过「自己」的「自主性」审核,乃是以自己已有的(有限度)认知、经验来作为对错及顺服与否的标准,并不是出于对上帝的信心,真正的顺服乃是因着上帝的话「就」去行了。当亚伯拉罕(亚伯兰)听到上帝的吩咐后,他并没有对这个不明确的事存疑,也没有问上帝「为什么要这样行」,而是单单因为他「信」上帝,便按祂的吩咐(话)去行了。这样,我们也可以知道,我们若是顺服上帝,该是因着「信上帝的话」而行祂所吩咐的。
当亚伯拉罕作了这顺服的美好见证时,我们可以看见罗得也被影响了,因为罗得也和他(亚伯拉罕)同去。这个「同去」是因着亚伯拉罕的顺服见证,因为他信上帝,他行为表现出与他的信心是一致的。这也是个有趣的事,不是亚伯拉罕去带着罗得同行,乃是因着美好见证而使人愿意一同跟随我们的主。今日的我们常是习惯强行把人带到教会去,想速速为对方作决志祷告,以强硬的方式或诱惑别人去阅读圣经(或听道),这样的动机虽然是因着紧张对方的灵魂,但却有失见证,因为这样的行为乃是在表现出我们对上帝的话是没有信心的,是在告诉别人「自己不信上帝的话,不信祂的每句话也带有能力」,所以无法单凭上帝的话来作祂要我们作的事。
另外,我们顺服上帝的时候,也不可以为自己有保留。今日我们是否仍然妄想上帝能够任由我们选择顺服的项目,只顺服我们愿意的,然后认为这样也是天国子民的表现,这样也配得进入天国?是否明知道自己所喜欢的对象是不信的,却求上帝除了这事外,其他的自己都愿顺服?认为与一位不信的人缔结婚姻也没有问题?我们的信、我们的顺服是完全的摆上,还是只在表面上加添一层基督徒的漆料,告诉别人自己是基督徒,还妄想这样的自己就是上帝所喜悦的,自己也是个已经得救的人?
亲爱的弟兄姊妹,若我们爱主,就不可以看重人过于看祂,因为祂才是至高者。另外,我们若是真爱一个人,在对方未信时,也不要与其作结连,应先为对方的灵魂、永恒的益处而着紧,把福音传给对方,并且要以「不是因为对方将来会成为自己的伴侣而传,乃是因为顺服上帝,明白作为基督徒是要传扬福音,又愿意对方能得着永远丰盛的生命,得享基督的爱」而传这福音真理。
小农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