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拉麦对他两个妻子说:亚大、洗拉,听我的声音;拉麦的妻子,细听我的话语:壮年人伤我,我把他杀了;少年人损我,我把他害了(或译:我杀壮士却伤自己,我害幼童却损本身)。若杀该隐,遭报七倍,杀拉麦,必遭报七十七倍。 (创世记四章二十三至二十四节)
拉麦是强壮的,是有能力的,但他并不把这一切得着的恩赐摆上,作为侍奉上帝所用,反而以这些作为寻找娱乐之用,为自己制造犯罪后的保护之用。这样,我们能看见不信的人亦是如此,把得着的能力、权柄,用于个人享乐,甚至是犯罪及犯罪后如何为自己脱离被指控之用。
当一个人离开上帝的时候,就表现出他不再重视生命,这不论是自己的生命,还是别人的生命。当上帝与人同在之时,人对于受到逼迫或是伤害,并不以反击作为他的回应,正如主耶稣在山上的教训,并不是叫我们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马太福音五章三十八至四十四节)
人有权柄、有能力的时候,很容易会使自己从已经堕落的状态中进入到更深的堕落境况,没有再视真的主为主,反而把自己当作主人般,要使唤别人,要别人听自己的。在这个时候,人亦会显现出他的骄傲,将自己高举,所以当拉麦被人损伤一点的时候,他就视其为大事,要将其杀害。
我们亦会如此吗?许多时候并非别人存心在攻击我们,也许是我们把自己看得太重了,以致为自己伫立了许多敌人。我们的主叫我们爱人如己,又要我们爱仇敌,并将我们与我们所得罪的父上帝关系修复。祂实在是和平之君。若我们是属祂的,也必有着这样的特质。而在这段经文的最后,亦显现出拉麦把自己看得比上帝更为有能力,是比该隐所犯的罪更大。该隐是由上帝提出保护他,凡杀该隐的必遭报七倍,但拉麦则是自己提出一个看似比上帝更具威力的咒诅:凡杀拉麦的,必遭报七十七倍。
亲爱的弟兄姊妹,但愿我们能借着读到的经文来提醒我们,使我们的良心发挥出原有的功效,又叫我们能顺服圣灵的引导,认罪、悔改、归回到父上帝的爱中。我们的确会有软弱,亦常得罪那爱我们的独一真神,但是祂却是愿意不撇弃我们、爱着我们,并以已经启示的话语来帮助我们,使我们归正。愿我们都以谦卑的心领受祂所赐的一切恩惠,不作抗拒。
小农夫 @ 基督教果园